凉山公积金提取代办,具体步骤如下:
确认代办资格:
配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可代办,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
若委托非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代办,除了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如果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准备材料:
委托人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准备相应材料。例如:
购买自住住房的,需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偿还住房贷款的,需准备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
租房提取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租金缴纳凭证等;
离休、退休提取的,需提供离休证、退休证等相关证明。
其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在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或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委托人的银行卡(用于接收提取的公积金款项)。
填写申请表:代办人需按照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上注明委托关系、委托人及代办人的相关信息。
提交申请:代办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审核与放款: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审核,一般为 3 个工作日左右。审核通过后,公积金款项会划拨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